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户外媒体销售合作项目招商公告
1. 招商人简介
1.1 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山东高速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广告传媒、城市文化宣传、群众文体活动、对外投资、网络销售服务等业务,拥有2000多公里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媒体资源的经营管理权。
1.2 招商人: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3 项目名称:户外媒体销售合作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 项目资源概况:本次招商媒体是指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青银高速济青段、京台高速山东段等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媒体及城市户外媒体资源,媒体形式包括单立柱、跨线桥、收费雨棚等。
2.2 项目合作方式:招商人与成交商合作销售本次招商所涉及的广告媒体资源。经招商人授权,成交商负责媒体销售工作,招商人向成交商支付销售费用。
2.3 合作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商范围: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3.响应人资格要求
参与响应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近三年平均营业额6000万元以上,具备中国广告协会颁发的一级企业证书;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代理资质,经营范围包括媒体设计、制作、发布、营销策划、代理国内广告等。
3.3 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名币3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4.1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
(3)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4.2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此次招商,如招商人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参与此次招商,招商人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公司参与本次招商的资格。
5.招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请于2016年4月29至2016年5月9日日,每日上午8:30-11:30 下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718室获取招商文件。
5.2 招商文件获取费用:5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商人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 上午8:30-9:30。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729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3招商人定于送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组织招商会,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参加的响应人,视为默认招商结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718室
邮政编码:250098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话:0531-89251959
宋先生 电话:0531-89251913
传真:0531-89251901